上市公告
[2020-11-02 14:30]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
公司已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2020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浙富控股于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246,708,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724,847,663股的比例为4.2304%,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2、浙富控股计划自2020年11月2日(含)起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6,041,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6952%),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2020年11月24日(含)起实施。浙富控股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28,993,90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14,496,9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14,496,9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57,248,4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若在自2020年11月2日起的六个月内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总数亦相应调整(截至该等股份变动事项发生之日已减持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若浙富控股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协议转让,将根据相关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另行申请,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情况